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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
时间:2016-01-13    来源:

校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,召开时间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研究确定,提前7天向区委组织部报告,经同意后召开。

一、会前准备

(一)结合实际情况,确定会议内容。

(二)认真组织会前学习,奠定思想基础。

(三)广泛征求各方面对校领导班子成员意见。

(四)开展谈心活动,坦诚交流思想。校主要领导结合反馈意见分别与每名班子成员谈心,肯定成绩,指出不足。

(五)准备发言提纲,进行自我剖析。

二、会中组织

民主生活会由校党委书记、或常务副校长主持,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。因特殊情况,确实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,要事先请假,但必须按照规定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并委托与会人员在会上宣读,同时做好会议记录。会后,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与会的有关通知,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。

三、会后落实

(一)向上级组织部门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。

(二)按照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,制定整改措施。

(三)按要求和时间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相关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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